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宪法法院驳回国会提起的对放送通信委员会委员长李真淑的弹劾审判请求。
宪法法院23日上午在大审判庭对李真淑弹劾案宣判,判决如上。
这距离在野党发起对李真淑的弹劾动议已过去174天。
去年8月2日,国会通过对李真淑的弹劾动议案。国会称,李真淑在仅有两名委员被任命的情况下表决通过KBS、MBC大股东放送文化振兴会理事选任案,违反了《放送通信委员会法》。
国会认为,《放送通信委员会法》规定表决“必须获得过半在职委员的赞成”,这里所说的在职委员以法律规定的5名常任委员全数任命为前提,因此通过议案至少需要3人。
李真淑出席了全部三次弹劾案庭审,反驳称自己只是按照法律和程序履行职责,没有被罢免的理由。
弹劾判决自公布之时起生效,因此李真淑可即刻回归岗位。
这是宪法法院对去年受理的一系列弹劾案作出的首个判决,也是宪法法官“八人制”成立后的首个判决。
尹锡悦总统方面称,在野党连续对包括李真淑在内的高级公职人员发起弹劾动议,导致“国家功能瘫痪”,是颁布紧急戒严令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