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城消息
北韩11日宣布了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通过的包含28项条款的“开城工业园区保险规定”。
据北韩朝鲜中央通讯社的报道,在上月21日举行的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中通过了《决定第35号》,根据这一决定,开城工业园区内的保险业务由“工业地区保险公司”负责,而保险公司则由“中央工业地区指导机构”指定。
根据规定,投保的企业一定要投“工业地区保险公司”的保险,违反这一规定时,将处以1万美元的罚金。
对此,韩国土地公社表示,北韩单方面的指定保险公司有欠公正,这是北韩未同韩国方面进行协商,单方面作出的决定,韩国将要求北韩对此重新进行协商。
土地公社表示,韩国曾要求北韩方面,以韩国的“开城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代替“中央工业地区指导机构”负责指定保险公司的业务。
除此之外,继开城工业园区之后,北韩还准许在金刚山取得土地和建筑物使用权的企业和个人继承、出让和抵押不动产,享受其财产权。
据北韩中央通讯社的报道,北韩最高委员会常任委员会在上月21日举行的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中通过了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金刚山观光地区不动产”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