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政府将实行特殊制度,以恢复进口北韩产加工食品。
韩国统一部16日表示,将与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共同制定《北韩产食品进口检查程序公告》,并于下月实施。
鉴于南北韩关系中断,无法获取北韩当局和企业出具的文件,因此韩国政府单独制定了相关程序。
根据规定,食品进口商在首次申报进口之前,必须具备生产国政府发行的制造工厂许可证和相关工厂同意韩国食品当局进行现场检查的文件,但北韩可以用其他代替文件证明其产品安全。
统一部当天还立法预告了《南北交流合作法实行令》修正案,内容包括进口商在申请进口北韩食品时必须核实其是否符合《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规定。
统一部一位官员表示,只要按照进口批准条件和修正后的进口申报制度提交必要文件,即可顺利通关。
此外,考虑到无法从北韩获得原产地证明,政府决定对《南北贸易货物原产地确认公告》进行修订,以设立负责判断北韩是否为原产地的协议机构。
统一部表示,此次制度的完善为进口北韩食品夯实了基础,将继续努力重启和激活南北民间领域的贸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