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公务员的育儿假子女年龄上限将从8岁上调至12岁。此外,韩国还将新设不孕不育治疗假,并取消公务员的“服从义务”。
韩国人事革新处21日表示,将对包含上述内容的《国家公务员法》修正案进行立法预告。
首先,育儿假的子女年龄上限从之前的8岁(小学二年级)调整为12岁(小学六年级)。
其次,一直以来,公务员请假治疗不孕不育症必须得到聘用机构的批准。此次修改相关法令,另行设立了不孕不育症治疗假,规定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必须予以批准。
另外,《国家公务员法》第57条公务员“服从义务”更改为“服从指示、监督的义务”,删除了执行职务时必须服从上级命令的内容。取而代之的是,公务员必须在上级的指示和监督下履行职责,并可对具体的指示和监督提出意见;若认为其内容违法,则可拒绝执行。
修正案还规定,不得因公务员表达意见或拒绝服从上级指示和监督,而对其实施差别对待。《国家公务员法》第56条“诚实义务”也改为“遵守法令及诚实义务”。
“服从义务”于1949年《国家公务员法》颁布时引入,时隔76年被删除。对此,人事革新处表示,这一变化意味着公务员应通过对话和讨论合理作出决策,并按照法令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