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执政党共同民主党(简称“民主党”)表示,将在年内完成包括取得库存股后须义务注销等内容的《商法》第三次修订工作。
民主党政策委员会议长韩贞爱25日出席在国会召开的国会对策会议时表示,将在今年内完成《商法》第三次修订工作。
此前,民主党相继通过了规定企业董事须忠实于股东的《商法》第一次修正案、涵盖义务实施累积投票制和扩大审计委员单独选举等内容的《商法》第二次修正案。
本月24日,担任民主党KOSPI 5000特委委员长的议员吴奇炯作为代表发起了《商法》第三次修正案。根据修正案,自取得库存股之日起1年内,必须予以注销。不过修正案设定了一项例外条款,若符合奖励员工、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引进新技术等一定条件,通过制定“库存股处理计划”,每年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可继续持有。
吴奇炯在当天的会议上介绍了《商法》第三次修正案的内容,重申了通过法案的必要性。他说,之前对库存股有很多批评,比如将库存股出售给董事长的特殊关联人,并以加强对公司的控制力等为由操纵市场。还有批评意见认为,未经股东同意过度持有库存股的行为必须得到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