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对SK集团会长崔泰源和nabi艺术中心馆长卢素英离婚案作出发回重审裁决。
大法院16日上午10时对崔泰源和卢素英离婚案进行宣判,撤销首尔高等法院关于崔泰源向卢素英分割1.3808万亿韩元财产的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
大法院维持了二审法院关于向卢素英支付离婚精神损失费20亿韩元的判决。
大法院裁定,前总统卢泰愚的300亿韩元秘密资金无法看作是卢素英为崔泰源财产积累作出的贡献。即使卢泰愚向SK提供了300亿韩元的资金,但这笔资金的来源为受贿,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行为”,卢素英方面所提出的主张同样受这种违法性的牵连,二审将秘密资金纳入财产分割对象的判决有误。
大法院还裁定,崔泰源赠与韩国高等教育财团、崔钟贤学术院及18名亲属的329万股SK股份也应排除在财产分割对象之外。上述赠与行为发生在法院认定的婚姻关系破裂日期之前,是崔泰源为取得稳定的经营权而作出的经营行为,其目的在于维持或提升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
大法院宣判后,崔泰源的律师表示,二审裁定SK集团在卢泰愚非法秘密资金的援助下实现发展。大法院则明确指出将秘密资金认定为对夫妻共同财产贡献的判决有误,意义重大。
卢素英方面未对判决作出表态。
崔泰源于2015年承认婚外育有子女,并宣布与卢素英离婚。但卢素英拒绝离婚,双方遂于2017年7月提起诉讼。
2022年12月,一审法院判决崔泰源向卢素英支付1亿韩元精神损失费,并以现金形式分割665亿韩元财产。
卢素英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去年5月,二审法院判决崔泰源支付20亿韩元精神损失费并分割1.3808万亿韩元财产。
崔泰源认为二审判决存在重大错误并提起上诉,大法院对该案进行了长逾一年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