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黄色信封法》24日在韩国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三成驻韩外企表示,考虑缩减在韩投资或撤离韩国分公司。
《黄色信封法》全称为《劳动组合(工会)法》第2、3条款修正案,该法案扩大法律适用对象,加强承包企业对外包企业劳动者的责任,并限制对工会和劳动者的索赔诉讼范围。
27日,驻韩外国企业联合会(KOFA)以进驻韩国的100家外国人投资企业代表和人事负责人为对象,就此次通过的法案对外企在韩投资计划的变化展开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35.6%的受访者回答“考虑缩减投资或撤离韩国分公司”。他们对争议行为的索赔责任进行调整的《黄色信封法》第三条持否定看法。
具体来看,对于损害赔偿限制条款,持肯定看法者仅占7%,持否定看法者占47%,持 中立看法者占46%。
对于扩大对罢工参与者保护的条款,持肯定和否定看法者分别占40%和44%, 持中立看法者占16%。
对于非法罢工的民事责任限制条款,持肯定和否定看法者各占30%和50%, 持中立看法者占20%。
驻韩外国企业联合会(KOFA)成立于1999年9月,是15000多家驻韩外国投资企业与政府间起到桥梁作用的非营利组织,目前拥有约600家会员公司。
参与此次调查的受访者母公司所在地区依次为欧洲(53.5%)、北美(22.8%)和亚洲(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