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欧盟最近发布对北韩制裁案,禁止与北韩国内金融机构进行15000欧元(约合人民币11.8万元)以上的资金转账。
英国财政部当地时间2日发布上月4日和29日批准的欧盟对北韩制裁(EC 329/2007)5a和5c条款有关内容。5c条款规定,除符合一定条件之外,禁止与北韩进行资金转账交易。尤其是在一定条件之外的情况下,禁止与北韩境内金融机构进行新交易或继续进行交易。据介绍,“一定条件”指的是约合15000欧元的交易或获金融机构监管办公室(OSFI)批准交易等。5a条款是英国政府关闭所有有助于北韩非法活动的北韩境内的办公室、分公司或银行账户,结束以北韩银行为对象的合作法人、拥有股份以及结汇合作关系。此外,还禁止在北韩新开设分公司、办事处、银行账户以及以北韩银行为对象,新成立合作法人、出资或进行结汇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