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日本法院首次裁定日本政府应为居住在韩国的原子弹受害者提供全部治疗费。
韩国原子弹受害者李弘铉等人针对日本大阪府以他们不住在日本为由拒绝提供全部治疗费一事向日本法院提起了诉讼。对此,日本最高法院8日作出最终判决,判定大阪府应为他们提供全部治疗费。这是日本法院首次在最终判决中要求日本政府向居住在其他国家的原子弹受害者提供全部治疗费。
根据日本法律规定,日本政府应为原子弹受害者提供全部治疗费。但日本政府的实际做法是,若受害者不在日本接受治疗而在居住地接受治疗,日本政府仅在每年300万韩元的范围内提供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