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消息:前台湾总统陈水扁及其夫人吴淑珍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并科两人合起来5亿元新台币的罚款。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9月11日对陈水扁所涉“机要费”贪腐案等4项舞弊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定陈水扁贪污、洗钱、受贿、伪造公文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并科2亿元新台币的罚款;法院同时依贪污、伪造公文等7项罪名,判定陈水扁的夫人吴淑珍无期徒刑,并科3亿元新台币的罚款;法院分别对陈水扁的儿子陈志中和儿媳妇黄睿靓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和1年8个月有期徒刑,并均科1.5亿元新台币的罚款;陈水扁的心腹马永成和林德训等其他涉案人分别被判处2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开庭宣判时,陈水扁没有出席聆听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