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韩关系
韩国政府拟定在北韩设立行政机构的法律依据
Write: 2006-04-11 18:07:33 / Update: 0000-00-00 00:00:00
首尔消息
为在北韩设立南北韩共同行政机构和民间机构,韩国政府拟定了相关法律依据。
据韩国统一部11日透露,包括上述内容的南北韩关系发展相关法律实行令将立法,并在拟定后续对策方案后于6月30日予以实行。这一法律实行令包括:在北韩成立并运营南北韩达成协议的南北共同行政机构;应中央行政机构领导人的邀请,在北韩设立并运营相关机构;如果需要对设在北韩的韩国民间机构提供援助,韩国将向北韩派遣公务员。北韩曾在南北韩官员会谈中邀请韩国在北韩设立联络事务所,根据上述相关法令,韩国将接纳北韩的邀请,在北韩设立联络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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